海口公积金贷款还款能力计算方式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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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海口市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人员,还需要参加公积金贷款还款能力计算,共同借款人没有缴纳公积金的,也可以参与计算。

海口公积金贷款还款能力计算方式及标准

海口公积金贷款还款能力计算

计算方式

公积金贷款还款能力计算方式:

还款能力 =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月收入 ×55%-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月负债额 -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月担保额。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月收入 = 借款人近 6 个月住房公积金缴交额平均值 ÷ (个人缴交比例 + 单位缴交比例) + 共同借款人近 6 个月住房公积金缴交额平均值 ÷ (个人缴交比例 + 单位缴交比例)。

标准调整

一、共同借款人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提供银行打印的工资对账单、通过系统共享数据信息平台获取的申报个人所得税收入额,或经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核认可的个人其他稳定收入的近6个月平均值,核定其月收入。

二、若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提供或获取的个人工资收入属“实发工资”的,核定其月收入可增加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即“实发工资”+“住房公积金月汇缴总额”。

家庭月收入核定范围包含以下内容:

(一)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以近6个月的缴存基数核定其月收入。

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缴存基数与实际月收入差距较大的,可提供银行打印的工资对账单或通过系统共享数据信息平台获取的申报个人所得税收入额的近6个月平均值,核定其月收入。

(二)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共同借款人,可提供银行打印的工资对账单、通过系统共享数据信息平台获取的申报个人所得税收入额,或经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核认可的个人其他稳定收入的近6个月平均值,核定其月收入。

(三)个人工资收入属“实发工资”的,核定其月收入可增加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即“实发工资”+“住房公积金月汇缴总额”。